
中访网数据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,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,制定了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》。该制度明确了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界定标准、决策权限划分及信息披露要求。根据制度规定,关联交易决策实行分级审批机制: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%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股东大会批准;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,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.5%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;低于上述金额的交易则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。制度强调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相关事项时须回避表决,并要求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意见。公司被禁止以资金拆借、委托贷款等任何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,并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通过垄断渠道干预经营。在信息披露方面,公司需及时披露达到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,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日常关联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。该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平等、自愿、等价、有偿及公开、公平、公允的原则,防止利益输送美原油配资,提升公司治理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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